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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原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世贸组织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任建新同志贺信


全国政协副主席、原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世贸组织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任建新同志贺信


 

致“WTO法与中国论坛

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2年年会的贺信

各位专家学者:

首先祝贺2012“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隆重开幕,预祝会议取得丰硕成果。

这次会议的主题确定为“中国入世第二个十年:新起点与新挑战”,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去年,我们隆重地纪念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高层论坛上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坚持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结合,实现自身发展和促进世界共同发展相结合,积极化挑战为机遇,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中国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

十年来,我们在降低关税、市场准入、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方面全面兑现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快与国际规则接轨,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给全球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同时入世十年来,我国的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事实证明,中央关于加入世贸组织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201010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化对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大力开拓新兴市场,确保出口稳定增长,积极扩大进口。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引进来走出去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为企业营造公平、透明的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扩大开放的需要,更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快,变化大,既是重要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机遇大于挑战,关键还是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深化与外国地方政府、企业、学校、科研单位等各层面交往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和认同。运用双边、多边对话平台,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规则、标准的改革,维护好宝贵的战略机遇期。这是我国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

今后的十年必将是更加辉煌的十年,也必将是更加艰巨的十年。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未来世界经济发展中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世界经济将继续缓慢复苏,但复苏的基础很不牢固;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乏力;一些国家主权债务危机隐患仍未消除;新兴市场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加大;贸易保护主义继续升温;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比比皆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是复杂而严峻的,我国外经贸体制中仍存在明显问题和隐忧。这就给我们研究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专家学者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课题。入世后的第二个十年,我们应当继续发挥政府、企业和学者三者紧密结合的作用,将WTO规则、多哈回合谈判及我国外贸战略的研究继续推向深入。作为世界负责任的大国,我们的政府官员、企业家、研究WTO规则的专家学者,应当为我国在WTO组织中同时发挥好学习规则、创新规则和治理贸易保护、贸易壁垒等不良行为的职能。WTO的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是纷繁复杂的。其背后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地缘、外交诸因素的影响。入世十年来,我国积极、全面参与WTO多哈回合的各领域谈判,提出100多份提案,实现了由规则的遵循者、接受者向规则的共同制定者的重大转变。未来十年,我国要继续深入参与WTO相关规则的制订和完善,并积极参与世界经济的治理,这是我们应当也必须完成的任务。

我们应继续加强WTO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目前,我国已有专家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诉机构担任法官,同时也有19位专家成为专家组指示性成员。然而,这些专家组指示性成员,真正参与案件的裁判还很少。我国在WTO秘书处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很少。这对我国深入参与WTO事务、在WTO工作中施加影响力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应构筑相关政府部门和国内相关院校WTO人才培养的合作机制,并重视选派和培养相关年轻专业人员赴WTO秘书处等相关重要部门工作,这对我们深入了解WTO的工作模式,提升我国在WTO事务中的影响力,是非常重要的。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应承担起人才培养的这一重任。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的会员,大多数是高校的教师,培养高级WTO事务的人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希望你们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为我国培养出更多的合格的对世界贸易组织法有研究、实务能力强的合格人才。

祝会议圆满成功。

 

                                                        任建新

                                                    201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