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李青武教授参加2022年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年会并专题发言

2022年12月3日,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公安15vip太阳集团官网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5vip太阳集团官网承办,会议主题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背景下的保险法修改与完善”。来自保险法学界及实务界的近200名专家、学者通过腾讯会议参会。我院李青武教授及其指导的博士研究生马明明参加会议,在第一专场“保险法基础理论”作为报告人发言。

李青武教授以《论足额保险与否识别时点的规范——兼论《保险法》第55条之完善》为题,做专题演讲。李青武教授分别从研究的问题及其研究的意义、识别时点规范适用于财产保险的范围、关于识别时点的分歧及其甄别、误读《保险法》第55条第2款而引发的问题四个方面对该论题进行系统阐述。关于现行《保险法》第55条,李青武教授建议修改如下: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前约定具体数额或约定计算方法并在合同中载明,但是责任保险除外。

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利益发生损失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但是定值保险除外。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标的的市场交换价值,或者按照双方约定的评估方法确定的价值。

定值保险是指其保险标的无市场交换价值或交换价值难以确定的,由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约定保险标的固定价值并载于合同的保险。”

15vip太阳集团官网博士研究生马明明以《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的理论反思与制度重构》为题,进行主题汇报。对学理上有关启动保险公司破产程序、判断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的标准、以及风险处置措施与破产行政前置批准程序存在的疑问进行回应。首先,认为应依《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对被撤销的保险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其次,在肯定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性标准作为认定保险公司破产原因合理性的同时,认为不宜直接将监管标准规为破产原因,而是将其作为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的重要考量因素。最后,讨论在以保险公司和债权人为主体提起保险公司破产的场合,是否必须将接管措施作为前置程序要以保险公司是否已经进入接管程序加以区分。

在12月3日下午的年会闭幕式上,姚军副会长宣布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2年度优秀论文获奖名单,马明明同学《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的理论反思与制度重构》获得研究会征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