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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2020年全球数据隐私的大局与变量研讨会

1月16日下午,15vip太阳集团官网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和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举办“2020年全球数据隐私的大局与变量”在线研讨会,会议由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可主持,来自律师事务所、政府机构、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回顾了2020年的大事并展望2021年的发展趋势。

会议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主题发言,发言人为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嫣、15vip太阳集团官网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可。第二部分为圆桌讨论,字节跳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道勤、腾讯研究院资深专家王融、华为集团全球网络安全与隐私首席法律专家罗明、阿里巴巴集团政研室高级专家刘明、美团数据合规总监刘笑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上海财经大学15vip太阳集团官网副院长胡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韩伟、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金瑞、北京师范大学15vip太阳集团官网副教授吴沈括、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自动驾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郑志峰等先后发言。

在主题发言环节,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嫣首先进行主题发言,根据公众号投票结回顾了我国、欧洲和美国去年发生的十件大事,分别是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民法典》、《数字安全法》,美国的《加州隐私权法案》、美国政府对中国应用发布禁令、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九家社交媒体发起调查,欧洲的SchremsⅡ后数据传输、《数字服务法》、《数据治理法》和《欧盟数据战略》。

15vip太阳集团官网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可的主题发言集中于趋势前瞻与重点关注。首先,回顾了去年年初开会从个人、产业、政府、国际四个层面的展望。其次,总结了本年度的五大趋势和十四大问题。趋势一,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应当重点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权益诉讼和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制定、特殊行业的信息保护和美国联邦数据隐私法的酝酿。趋势二,从科技抵制到科技跋涉的过渡,应当继续关注数据垄断和对新兴技术的强化规制。趋势三,数据跨境流动不确定,未来应当重点关注数据安全法、中国各地数据跨境流动试点、中国SCC以及与欧盟规定的衔接以及中国参与区域协定的进程。趋势四,数据共享有望加速,应当更关注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以及政府企业数据共享。趋势五,数据价值的凸显和数据博弈的加剧,今年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制度将在地方先试先行,全国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继续推进。

在圆桌研讨环节,首先由业界专家结合第一线实务观察,提出真知灼见。

字节跳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道勤从业界观察的角度简单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建议增加政策倡议,发挥中央的指引作用;第二,借鉴国外经验进行内容管理;第三,重点关注如何规范公共数据的利用以及数据调取、数据流动、数据提供等;第四,数据竞争问题有待完善;并且弱势群体的数据利用也应当予以关注。

腾讯研究院资深专家王融首先提出几点建议认为从网安法、个保法、数安法的基础上提出更有建设性的意见,以应对重叠和冲突;借CPRA提出要把握相似法律背后的细微差异;提倡更多理性的声音,要看到科技的双面性。

华为集团全球网络安全与隐私首席法律专家罗明主要分享了华为面对的挑战和及其洞察。罗明老师展示了所归结的四个趋势:第一,欧美政治意图法律化,安全问题身份化;第二,数据领域频繁立法,美欧争夺数据主权;第三,新兴市场法律规制的觉醒;第四,隐私保护边界逐步扩展到人权问题。随后罗明老师分析了华为面临的5G开发困境,谈到SchremsⅡ后跨境数据转移的国际环境以及欧洲方面的监管发展。最后提出GDPR的法律不确定性太强,会加重企业负担。

阿里巴巴集团政研室高级专家刘明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价值分配机制、跨境数据规则构筑以及数据规则的细分化趋势的角度说明了对数据政策的感受和展望,并提出继续观察美国民主党对CDA230条的态度,强调平台内容的监管将成为新的趋势。

美团数据合规总监刘笑岑从三个方面发表了看法:数据主权是国际博弈的结果;数据经济方面应重新审视数据权属概念;数据治理方面要注意应用程序的趋同化发展、操作系统升级对数据收集使用的影响、后续司法实践的发展。并且一码通行、各大应用的适老化改造,数字红利的普惠性问题将会是未来关注的重点问题。

在业界专家发言的基础上,各位学者从理论高度进一步提出深刻的学术洞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网络法治蓝皮书》主编支振锋首先谈到个人数据保护需要在几大具体场景下进行讨论;其次提出回归原始状态去思考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最后提到了数字领域私法公法化和数字空间国际联动化两大趋势,该种国内法的国际时刻给了法学界更多的挑战和机会。

上海财经大学15vip太阳集团官网副院长胡凌简要谈到数据公共性问题的界定和当前对于数据和个人信息讨论的偏差两个问题,认为应当逐一讨论其产生原因、使用范围、滥用,要先理解身份证、面部信息、二维码产生的原因,才能去讨论其中的法律关系,不应过分拔高。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韩伟主要分析了数据驱动性并购交易反垄断审查的趋势。首先分析了Google和Fitbit交易,其次并购交易中的个人数据要注意原料封锁的认定问题和借助数据能否构成链条的问题,最后,提到了执行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主张引入仲裁,并且今后要协调竞争规则、消费者保护规则和数据规则三者的执法关系。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金瑞首先提出要注意国内外关注的问题点逐渐趋同,并且数据问题会不可避免地与其它问题交织在一起。其次从数据隐私的表述不清晰、应当涉及数据安全问题、网安法制度尚未定型几方面提出建议。最后预判了个保法和数安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对国外非理性主义的应对以及我国未来的制度选择。

北京师范大学15vip太阳集团官网副教授暨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吴沈括首先提出了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几大关键词,其次分析了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状况以及应对注意的国际大事件,最后总结应当迅速研判国际动态,注意立法的再调整,考虑到国内产业的诉求,反思如何更好实现域外思维的协调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从三个角度介绍了自己的观点:第一,个人信息、隐私、数据这些领域在从泛政治化向法律化转变;第二,从立法、监管、司法三个方面预判了将来规则化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第三,强调基础概念和基础类别需要进一步明确。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自动驾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郑志峰首先认为数据治理的概念不甚清晰,其次从战略要素、人格要素和生产要素三个维度分析数据,其中建议个保法要注意技术的思维和过程和结果双重控制的思维,最后提出应当思考我国未来的数据立法方向。

本次研讨会在各位专家学者的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会议最后,许可老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与会专家的精彩发言和莅临表示感谢。